• 《反低俗!博客大巴致用户的公开信》的转发 - [网络日志]

    2009-02-0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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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http://leonyau.blogbus.com/logs/34511810.html

    此篇文章为《反低俗!博客大巴致用户的公开信》的转发,原文章地址为:http://blogbus.blogbus.com/logs/34480690.html

    原文摘要:

    致 博客大巴的用户:

      2009年1月29日,互联网违法和不良信息举报中心公布了“全国整治互联网低俗之风第六批曝光网站”名单,由于博客大巴站内存在部分低俗内容而被通报,在此我们郑重向广大用户声明:

      博客大巴是一个开放的平台,从成立之初至今走过了六年时光。我们是国内第一家博客托管服务商,也是首家商业运作的中文博客网站,在内容的监管上我们一直严格遵循和配合监管部门的要求,对站内出现的有害信息均会做出快速和及时的反应。但是同时,也有一些人,在我们的平台上传播各类低俗信息和链接,或是散布其他违反法律的内容等,种种这些严重影响到我们平台正常的运行和其他用户的浏览、使用,造成了一定程度的不良影响。虽然我们有全天候的值班人员对这些内容进行审核,但是不可避免的也会有一些遗漏,我们对工作上的失误向大家说声抱歉。

      为了尽量避免发生类似的情况,我们将加大对站内低俗信息的监管,维护博客大巴的平台环境,同时也是保护广大用户的权益。

      在此,也请广大用户能够积极配合我们,若有看到色情、淫秽,或其他不良信息,及时向我们举报。我们的举报方式有多种:举报邮箱为support@blogbus.com ;也可以通过站务论坛举报http://bbs.blogbus.com;或直接拨打021-61249420-113。

      你我的博客大巴,将由我们一同守护。

    ————我——是——分——割——线————

          对于反低俗我是深表支持的,但是传说中最神秘的“有关部门”的“有关领导”们,我觉得你们很近视,很狭隘,很护犊子,很无聊。我从1999年开始成为一名网名,突然从最近接二连三公布的低俗网站第一季—第六季清单中,我发现自己是个非常罪恶的人,几乎这些“低俗”地儿都是我常去的,而且惊奇地发现身边的朋友们也和我大致一样,几乎熟知和熟悉的网站都被凶狠地烙上“低俗”伤疤,连肉被烧胡的味道都闻到了。每次反低俗名单出台,我们都在像对彩票一样看看自己是否中奖了,然后就是极其得意忘形的大喊:靠!果然猜中了。合着,凡是熟网必“低俗”。规律找到了,那么答案也就容易揭晓了,群众的热情也就消退了。我嘀咕:原来是“无网不低俗”这个理儿,大致类似于“无官不贪”,“无商不奸”之类的定律吧。

          对于此类折腾,我早已心灰意懒,欠缺兴致了,谁爱折腾折腾去吧,反正该低俗的仍然坚定的低俗着,该无聊的也就让他继续没完的无聊吧。总之,类似这样的作秀以后爷是没兴趣伺候了,鬼才信!

          声明:本低俗牢骚仅代表个人观点,与Blogbus无关

          热烈庆祝和隆重纪念Blogbus上“反低俗”光荣榜!   2009.02.01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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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  评论

  • 是网站都上榜了,没啥好奇怪的。还是希望博客大巴能尽力维护自己用户的自由度。
  • 哈哈,昨天在 RSS Reader 看到这文章就囧,二话不说看完忽略掉~